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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延安市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从阵地、队伍、制度、机制入手,注重探索创新,优化调处路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抓好阵地建设筑牢矛盾纠纷调解“桥头堡”
延安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根据有关规范,严格落实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制度,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等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在行业或特定领域开展普法宣传、纠纷排查和化解活动。目前,全市共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01个,共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279人,涉及医疗、物业管理、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旅游、消费等领域,实现重点行业全覆盖。第三方医疗调节委员会成立3年来,共计调解纠纷193件,调解成功率100%,涉及赔付金额2665万元,个案最高赔付额为21万元,为促进医患矛盾解决,改善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抓好队伍建设配强矛盾纠纷调解“排头兵”
优化调解队伍结构,把年富力强的青年村干部充实到调委会,夯实了基层调解组织基础。大力加强品牌调解室创建,涌现出了甘泉县“九平调解室”、黄陵县“虎森调解室”、宝塔区“张思德调解室”、黄龙县“六郞调解室”、志丹县“庭武调解室”、洛川县“和事佬调解室”等众多品牌调解室,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发展。成立延安市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延安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协调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组建了由50名法律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的“调解员库”,建好配强了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队伍。
抓好制度建设用活矛盾纠纷调解“催化剂”
延安市司法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加强对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指导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根据工作特色,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助力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逐年提升。2022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70件,调解成功2085件,调解成功率96%,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426.58万元。白马滩镇调委会探索出“123456”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丰富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连续四年 “无去县、无到市、无赴省、无进京”, 实现“零上访”目标,该调委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抓好机制建设做足矛盾纠纷调解“绣花功”
将多元化解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密切服务人民群众有机衔接,不断探索多元化解“一站式”服务新模式。枣园司法所创新推行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两说一联”矛盾调解工作机制,驻村干部、法律顾问和村干部用“地头拉家常、炕头上谝闲传”的方式与村民一道,对村里要办的大事、要解决的难事、影响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等进行商讨解决,让当事人把想说的话说出来,把心里的怨气释放出来,涉及到哪方面,就邀请哪方面的执法人员现场普法,在依法调解前提下,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达到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枣园司法所共受理各类纠纷394起,成功化解388件,化解率达98%,其中防止矛盾激化210起,防止群体性上访6起226人次,辖区实现了连续3年“无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无群体性械斗、无集体上访”目标,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和“陕西省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荣誉称号。